强基固本守初心 加强监督担使命 护航全市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鄂尔多斯市红十字会第三届监事会在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受鄂尔多斯市红十字会第三届监事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鄂尔多斯市红十字会第三届监事会自2019年12月成立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红十字会主责主业,健全监督机制,创新监督方式,提升治理效能,充分发挥了监事会在全市红十字会系统治理结构中监督保障、促进发展的重要作用。
——完善监督制度,规范监督流程。监事会成立之初,我们着力建立健全监督制度体系,制定《鄂尔多斯市红十字会监事会工作规则》,修订《鄂尔多斯市红十字会监事会法规制度汇编》,印发《关于加强旗区红十字会监事会建设的通知》,明确监事会工作职责,把监督工作融入并体现到各项业务工作中,切实增强制度执行力、约束力。建立监事会“12345”工作法(理解一部法律、理顺两种关系、抓住三个环节、紧盯四个方面、落实五项制度),聚焦职能定位、履职方式、制度建设等环节,建立完善职责明确、程序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监督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丰富工作手段,整合监督力量,搭建工作平台,改进工作作风,推进监事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同时,我们规范了监督流程,从决策监督、执行监督到结果监督,形成了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
——加强财务监督,确保资金安全。财务监督是监事会工作的重中之重。五年来,围绕红十字会法定职责、风险防范、公信力建设、监事会机制、调查研究等方面,聚焦“三救三献”核心业务、捐赠收支、财务管理、重大项目实施,将监督落实到人道服务的全过程各方面,构建形成事前防范、事中参与、事后问效,全方位全链条的监事会监督工作体系,有力推动红十字会在重大灾害救援、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我们定期对红十字会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重点关注捐赠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情况。通过严格的财务监督,确保了每一笔捐赠资金都能专款专用,使用合理、合规、透明,为红十字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务保障。
——强化专项监督,保障项目成效。监事会积极参与红十字会各类项目的监督工作,从项目的立项、实施到评估,全程跟踪监督。突出抓好备灾救灾物资、疫情防控物资、AED、“爱心护眼包”等重大项目的招标采购监督工作,事前监督立项,事中监督评标,事后监督验收,实现各环节全流程闭环监督。加强对捐赠款物收支管理、物资采购、项目实施等程序合法性进行监督,切实把好风险防控的第一道关口,确保招标工作始终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监事会深入市本级及各旗区15余次,对监事会组织建设及履职情况,“博爱家园”项目、“博爱送万家”、“五个一”项目、示范校、“三救三献”等人道救助项目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和备灾物资储备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协调当地党委政府、下发监督整改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全市红十字会监事会组织架构,理顺了监事会管理体系,解决了个别旗区捐赠款物记账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增强了监督效能。通过党组会通报情况、排查风险,及时提示提醒,加强对决策过程的监督。
——参与内部治理,履职能力得到新提升。监事会积极参与红十字会的内部治理,对理事会的决策程序、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我们加强与理事会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牢记红十字组织的政治属性,加强党的建设,突出政治引领,切实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融入监事会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自觉在会党组的领导下开展监督工作,全力推动会党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到位。二是强化理论武装。工作中注重激发监事的责任感使命感,组织监事采取多种形式培训学习、实践锻炼、强基赋能,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条例》及《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监事会工作规则》等相关法规和制度的学习,注重红十字会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参加各类培训10余次。三是落实日常监督。紧紧围绕市红十字会年度工作任务,立足重在内控、监在日常的工作定位,定期调度、及时通报,持之以恒推进监督工作。专职副监事长参加党组会议95次,参与采购小组会议20余次,对重要项目决策及捐赠款物接收、管理、分配、使用及时提出意见建议。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的艰辛探索与努力实践,是我们践初心、担使命,推动全市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五年,我们努力做到监督与服务并举、规范与发展并进,促进监督与治理融合,实现有效监督、高效服务的生动实践与探索,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我们还面临着诸如监督手段有待创新、监督能力有待提高、与外部监督的协同不够等不足和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克服和解决。
各位代表,监事会过去五年工作成绩的取得,最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于自治区红十字会监事会的关怀指导和鄂尔多斯市红十字会党组的坚强领导,在于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干部职工辛勤工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配合,在于各位监事的团结奋进、无私奉献。在此,我代表第三届监事会,向关心支持监事会工作的各级领导、各位同仁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二、今后五年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是全市红十字会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聚焦办好“两件大事”和落实“三个四”任务,开启建设亮丽内蒙古新征程、奋力推动人道公益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是鄂尔多斯市红十字会监事会加快创新监督服务方式、有效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关键阶段,监事会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鄂尔多斯市红十字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部署要求,紧扣“抓优化、防风险、强基础、转作风、提质效、促发展”总体目标,找准工作定位,依法履行职责,创新监督方式,集聚工作效应,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全市红十字会系统治理结构中监督保障、促进发展的重要作用,为提升红会品质、打造品质红会赋能增效,为提升红十字社会公信力、推动新时代全市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坚持政治引领,把准红十字事业发展方向。强化党对监事会工作的全面领导,把政治建设摆在监事会工作的首位,紧密结合红十字事业工作特点,完善党建带监督工作机制,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精神转化为做好监督工作的具体思路和实际举措。自觉把鄂尔多斯市红十字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精神贯穿到监事会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找准贯彻落实的结合点、着力点和突破点,经常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确保会党组的部署要求在监事会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聚焦监督主责,提升监督效能。坚持专项监督和日常监督相结合,做深做实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着眼全域监督、全程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监督工作,发挥好防风险、提质效、促发展作用。盯住重点工作、薄弱环节、突出问题,综合运用调研、督查、检查、培训等方法,主动监督、靠前监督,做深做细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运用数字化红十字建设成果,开展“融入式”“精准式”“清单式”“协同式”等监督,严把事前、事中、事后环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报告、督促整改,实现“动态跟进”“闭环问效”。
(三)提升监督水平,优化监督机制。强化监事会自身建设,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监事队伍为目标,加强红十字监事会队伍建设,加大对全市红十字会监事队伍的培训力度,提升专业能力。针对红十字会工作特点和内部监督规律,通过业务培训、调研交流、实践锻炼等多种形式,不断增强监事会干部队伍的责任感使命感、规矩纪律意识和法律专业素养。巩固深化“监事会提升年”成果,建立更高水平程序规范、运转科学、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监督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鄂尔多斯市红十字会监事会工作规则》,不断提升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注重与本单位、各部门的团结协作,打通条块壁垒,凝聚工作合力,督促完善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机制,强化监督工作纵向延伸力度,发挥监督最大“公约数”作用,不断提升红十字会依法治理、综合监督水平。
三、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鄂尔多斯市红十字会监事会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核心业务,服务大局,持续改进和创新监督机制,加强协调与合作,提高监事会的监督能力和工作质量,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坚持监督与服务相统一,确保红十字会的各项工作能够高效、透明、合规地进行,全力推动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要牢把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监事会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刻认识做好监事会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精神转化为做好红十字监督工作的具体思路和实际举措,结合鄂尔多斯市红十字会监事会工作实际,认真抓好相关要求的落实。
二要坚持法治思维,依法履行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监事会依法履职能力,保障红十字事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三要规范运行机制,增强监督效能。继续加强对红十字会重大项目、重大资金等监督。以制度为抓手,加强对红十字会资金流向、使用情况的监控和审计工作,注重加强刚性约束,将监督环节融入招标采购、财务管理、募捐救助等各项工作制度,体现在对重点工作推进、重大项目实施、大额资金使用的过程监督,切实形成事前防范、事中介入、事后问效全方位全链条监督机制。同时,完善物资存储和分发制度,提高物资利用效率,确保救助物资能够准确、及时地分发到受助对象手中。
四要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积极适应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需求,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监事队伍为目标,组织专业知识讲座、经验分享会,提升监事会成员在红十字会工作领域的专业能力。注重经验总结,增强履职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敢于担当、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监事会队伍,推动监事会工作提档升级。同时,加强对监事会成员的责任意识教育,强调监事会作为红十字会重要组成部分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五要强化基层指导,健全监督体系。持续加强对旗区红十字会监事会工作指导,提升全市红十字会监事会整体水平,严格执行《关于加强旗区红十字会监事会建设的通知》,专职副监事长不得分管财务、筹资、救助、组织人事、招标采购、物资分配、人道救助项目等与监督者身份不符的业务,逐步构建上下联动、纵横协调的监督体系。加强工作监督,采取实地调研、召开调度会和推进会等方式,使全市各级红十字会监事会理清思路,掌握方法,增强信心,提升水平,推动工作。
六要监督检查及时反馈,形成整改意见。加强对红十字会日常工作的监督与评估。对旗区红十字会、市红十字会各部门重大资金、重大项目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进,提出改进建议,并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不断提升监事会的监督能力和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同志们!红十字事业是一项崇高而伟大的事业,监事会肩负着重要的监督职责。让我们在市红十字会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持续提升监督效能,为推动全市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